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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制报》11月16日详细报道了杨统河律师代理的济南市首起村民状告民政局讨要选举权案
2007-07-02 11:36:08 来源:
[ 2006-12-6 20:16:00 | By: yth0620 ] |
2006年11月16日,《山东法制报》“社会与法”专栏以《居民为“选举权”讨说法告民政局》为题,用半个版面报道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首起村民委员会选举权案,和记者对该案被告方代理人杨统河律师的采访。杨统河律师对该案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法律分析。 原告张某某因不满槐荫区民政局作出的其没有村民委员会选民资格的行政答复,于2006年初向槐荫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杨统河律师作为被告济南市槐荫区民政局的代理律师参加了本案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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